

生父不出庭,認領訴訟如何進行?
其實,法院審理確認親子關係案件,並不一定需要被告本人到庭才能辦得下去,否則若是有被告故意不來,難道法官就拿他沒輒嗎?所以,有些被告故意缺席的案件,法官還是可以根據相關事證作為確認親子關係之判斷。根據《民法》條規定,你或孩子都可以向生父提起認領之確認親子關係告訴,而且,非婚生子女一經生父認領,就視同婚生子女。另一方面,曾被生父撫育者,也可視為認領。
舉出具體事證即可
因此,不必太擔心孩子生父不出面,只要能夠舉證某某就是孩子的生父,或是提出他曾經出錢扶養過小孩、帶小孩回家祭祖等事證讓法官參考,屆時就算他本人都不出庭,法院還是可以根據調查的結果直接宣判。確認親子關係案子的關鍵在證據,被告來或不來,並非左右判決的重要因素。